详细内容
通用材料
资质申请表:填写《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并在指定位置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证明材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材料:
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包含人员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称等。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在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证明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及社保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应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的一种或者几种一致。
仪器设备材料:
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详细列出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证明设备的购置情况。
仪器、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确保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决定与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左右),气象主管机构作出决定。通过认定的,颁发《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 30 个工作日内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未通过认定的,在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部分地区在颁发资质证书前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