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湖北特种防雷工程资质代办,提供一站式服务

资质等级

甲级: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乙级: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甲级资质额外条件

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甲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二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向法人登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质量管理手册、仪器设备清单及检定证书等。

受理决定:气象主管机构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现场核查(如有需要):受理后,气象主管机构可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评审与审查:委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提出评审意见。

作出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查时限。通过认定的,颁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未通过认定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通用材料

资质申请表:填写《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并在指定位置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证明材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在线咨询 一键拨号13317585417